一位经济学教授在一次讲座中谈到“诚信”时说:中国学生去国外留学前,常常需要找一位教授先写一封推荐信。20世纪80年代,我在上面签上自己的名字,对方学校就会认可;到了90年代早期,签名之外,还要盖上自己印章;90年代后期,推荐书上的内容愈加丰富了:除了签名、盖章外,还要求加盖系、院或大学的骑缝章,人家才买账;到了21世纪,这些都不算了,外国大学在收到推荐信之后,通常还会发一封函给推荐教授,以确认教授是否真的推荐此人!
我们常常抱怨外国人办事程序复杂,其实很多麻烦是咱们自己惹出来的,怪不得别人啊!
我们做生意也一样,以前做生意,很多生意都是在口头上谈好了,生意就已经成了,一点风险都没有。但是事情没那么简单,后来,慢慢口头上的生意不保险了,大家都要签合同、定协议、有的还不止止这些,还有担保方、公证方、甚至有的在生意同时还要求对方拿一些固定资产做抵压。不然生意就吹了,为什么搞成这样呢?问题很简单,这些都是那些当事人自己搞出来的恶性循环,如果大家都讲究“诚信”会有这种局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