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篇文章之前,颇费踌躇:读书之人迫不得已时可以为自己擂鼓,但总不好意思敲得太响。本身作为一个税务律师,不但在此开博以壮声势,而且直接发文强调己身之重要实有王婆卖瓜之嫌。但现在既然把旗帜扯起来了,总得对红蓝橘绿说个明白,才不负看官来此的心意。
一、什么是税务律师?
税务律师是指具有专门的税务知识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涉税事务服务的具有律师资格的执业人员。税务律师是在税收法律日益复杂与律师专业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出现。税法虽从属于法律,在法理方面与其他部门法具有共性,但它更是一个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法律部门,建构在经济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学基础之上。若只是精通税收方面的法律规范,断无法达到一名优秀的税务律师的知识储备。随着经济活动与社会生活的日益复杂,律师提供的服务范围也在迅速的扩大。事物发展总是如此,一边范围在不断扩大,一边内部在不停分化。任何一个想成为全能律师的希望都在不停地萎缩。于是律师行业有了公司律师、专利律师、婚姻律师、刑事律师等一系列的专业化律师。税务律师就成为律师的一个新的分支。专业的事务委托专业的律师,应该说是个更好的选择。
二、税务律师的业务范围
税务律师的业务范围按照行为的方式可分为代理业务与非代理业务,更常见的分法是诉讼业务与非诉讼业务。对这种圈一块排除另一块的分类方法,我向来是不认同的。按照这类分法,马可以分为白马与非白马,人可分为男人与非男人。当然,这是说句笑话。如此分类,也显示了理论研究上的空白。代理业务是指经过委托人的授权,作为委托人的代理人,代为一定的行为的业务活动。如日常税务事项的代理,税务行政听证、复议的代理,三类诉讼事务(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代理皆属代理业务范围。这类业务的特点:一、需要委托人的明确授权;二、事务程序性强。也正是基于这两个特征我做出了上述的分类。非代理业务是指当事人双方基于服务合同的约定,由税务律师以其自身技术与劳务为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完成特定事务的业务活动,如税务顾问、税务咨询与税务筹划。税务顾问可具体细分为常年税务顾问与专项税务顾问。常年税务顾问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1、财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信息的咨询;2、税收优惠政策应用的指导;3、指导合同涉税条款的订立,修改、审定合同;4、指导涉税法律文书制作,修改、审定涉税法律文书;5、协助企业对其员工进行财税法律培训;6、根据授权,在媒体发表律师声明,针对特定对象发表律师函告。专项税务顾问是针对单一具体事项所作的专项税务分析及调整方案设计与论证,该项税务顾问业务内容亦可归入税务筹划业务中。因为该单项税务顾问通常在企业重组、内外资并购、股权转让、企业改制、境外上市事务中作为总体实施方案的组成部分。税务咨询通常是指根据客户即时的需要,通过面谈、电话、信函、E-mail等交流方式为客户提供涉税某一具体事务的咨询服务。建议:如果你有自己的常年税务顾问,就不要单独咨询了,因为咨询也是收费了,把这些事统统交给税务顾问就行了。(这好像是废话)至于税务筹划,我在这方面已经用了不少的文字说明它的定义、特征;在此就不多占版面了。
三、税务律师的服务对象
税务律师的服务对象可以简单称为纳税人,具体分为企业与个人。个人涉税事务多是指刑事诉讼案件,虽说现在也有把目光盯在中高收入群体,但这有个前提纳税个人的经济活动多元,在目前以薪资为主的收入结构中,并没有太大的空间,即使需要也由作为雇主的企业包办了。企业作为国家纳税主体,自然也是税务律师的主要服务对象。吊诡的是:企业总是在被动的情况下才会想起自己的这个服务者。因为非法的收益总是比合法的大,这一点老马在他的名之谓“资本的罪恶”中有精彩的论述。因此只有在非法的途径因形式不可行与实质不可行(成本太高)时,税务律师的价值才会得到企业的肯定,因此从这一点上说,税务律师实在该感谢金税工程的设计者与实施者们。税务律师的价值可以用对企业负有约定义务这一点来概括,国家有什么税收优惠规定你不知道,因为没有人告诉你,但是当你触犯了有关规定时肯定有人告诉你,税务机关正等你着呢。企业的财务总监只那些一张张的报表就够他们忙的了,再要求他们天天去看税总又出了什么文件,我相信就是他们有心也会无力的。
本想多写点,但后果想把此篇文章置顶,也就作罢了。总不能让置顶的文章有太多的含量,否则如同一个人头顶着十公斤的帽子,能舒服么?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十日深夜或五月一日凌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