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门搜索: 创业 商盟 贸易 管理
找商圈:
您现在的位置:阿里巴巴 > 商圈首页 > 情感圈 > 汶川世人不会忘了您商圈 > 讨论区 > 浏览话题

汶川世人不会忘了您

商圈(圈号:1004519)
推荐活动
推荐资讯
发表话题 回复话题 加入本圈

★★★★★ 节能减排★★★★★

作者:taowl 发表于:2008-07-16 19:57 浏览:[0] 回复:[0] 复制本文本链接
实现节能减排
热点关注度:★★★★★ 
热点理由:“十一五”规划指出,在“十一五”期间将单位国内
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07年以来,形势十分严峻,完
成目标的难度加大。节能减排能否落实,关键是行政领导的认识
能否到位,这对于即将成为公务员的考生来说,其意义十分重要。
虽然08年国考“人与自然”主题与其相关,但不影响其重要性
和关注度。 

“节能减排”政策背景: 
节能减排指的是减少能源消耗和降低污染物排放。 
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各项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但也付出了巨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经济
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群众对环境污染问题反应强烈。这种状况与经济结构不合
理、增长方式粗放直接相关。不加快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资源支撑不住,环境容
纳不下,社会承受不起,经济发展难以为继。只有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才
能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同时,温室气体排放引起全球气候变暖,备受国际社会广泛关注。
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也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迫切需要,是我们应该承担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十一五”期间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这是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
社会的必然选择;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的必由之路;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维护中华民族长远利益的必然要求。 
我国“节能减排”工作面临的问题:
一、干部的认识尚未完全到位。由于科学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许多地
方对干部的考核仍主要侧重于经济增长、招商引资等内容,加之现行财税体制方面的问题,
一些地方片面追求经济发展,把GDP增长作为硬任务,把节能减排作为软指标,特别是一
些市(地)和县(市)还不够重视,还没有制订节能减排总体性方案,责任不够明确,措施也不
够具体。  
二、淘汰落后产能总体进展缓慢。除淘汰小火电工作按计划进行,淘汰落后钢铁、有色、
水泥产能工作正在推进之中外,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等落后产能淘汰工作起步晚,进展迟缓;淘汰不彻底,一旦市场行情好转,落后产能容易死灰复燃。 
三、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滞后。今年计划现有燃煤机组脱硫设施投运3500万千瓦、设市
城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00万吨/日(不含原有污水处理厂增加处理水量),但上半年分别仅
完成31%、25%。 
四、激励政策不完善。鼓励研发、生产和使用节能环保产品以及抑制高耗能、高排放产品
的财政税收政策还不完善,影响节能环保技术、设备、产品的研发和推广。 
五、价格机制不健全。一些资源性产品的价格不能充分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关系。
资源性产品的前期开发成本、环境污染的治理成本和资源枯竭后的退出成本没有在价格中得
到充分体现,企业开发利用资源的外部成本没有内部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水平普遍偏低,如
煤炭价格、居民用电价格、供水价格没有反映资源补偿和环境成本。 
六、监管不到位。覆盖各省(区、市)的节能监察体系至今尚未建立,节能执法主体不明确,
节能监察队伍能力建设滞后,法规政策的实施没有监督保障。现有环境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
处罚力度弱,环保部门缺乏强制执行权。有的地方政府保护环境违法企业,干扰环境执法。 
七、基础工作薄弱。能源计量、统计等基础工作严重滞后,能耗和污染物减排统计制度不
完善,有些统计数据准确性、及时性差,科学统一的节能减排统计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
核体系尚未建立,各级政府部门能源统计力量不足,统计经费落实困难,不适应节能减排工
作的要求。 
实现“节能减排”的对策: 
一、强化政府责任,建立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一方面,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
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
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另一方面,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公开严
肃查处一批严重违反国家节能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和领
导者的责任,起到警醒教育作用。 
二、加大政府引导资金的投入,完善相关政策,形成节能减排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政
府应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采用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高效节
能产品和节能新机制推广、节能管理能力建设及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建设等。同时制定节能、
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环保产品(设备、技术)目录及相应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金融
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节
能减排项目、循环经济项目提供直接融资服务。另一方面,政府应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
污染项目,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同时创新模式,深化循环经济试点,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对重点用能单位加强监督。凡与政府有关部门签订节能减排
目标责任书的企业,必须确保完成目标;对没有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企业,强制实行能源审
计和清洁生产审核。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对未按规定建设和运行污染减排设施的企业
和单位,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对恶意排污的行为实行重罚,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
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推广。优化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转化的政策环境,加强
资源环境高技术领域创新团队和研发基地建设,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
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同时,广泛开展节能减排国际科技合作,与有关国际组织
和国家建立节能环保合作机制,积极引进国外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拓宽节能
环保国际合作的领域和范围。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积极推动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法、水污染
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的制定及修订工作。同时,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和监
察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和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
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的单位公开曝光,依法查处,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 
六、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对全部耗能单位和污染源
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健全涵盖全社会的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区域间流入流出及利用效率
的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体系,实施全国和地区单位GDP能耗指标季度核算制度。同时,加
强能源统计巡查,对能源统计数据进行监测,并及时向社会公告重点监控企业年度污染物排
放数据。 
七、加强宣传,提高全民节约意识。制订节能减排宣传方案,在主要新闻媒体重要版
面、重要时段进行系列报道,刊播节能减排公益性广告,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
性以及国家采取的政策措施,宣传节能减排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观念
渗透在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中,对在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
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大力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的节约环
保意识。解决农民工问题
注度:★★★★★ 
由:农民工问题涉及面广,触及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子女
廉租房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等诸多问题。新闻联播12
继播出各地解决农民工问题之先进典型。 
问题”现状:“农民工问题”现状: 
农民工,主要是指户籍仍在农村,进城务工和在当地或异地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者。
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产生的独特社会现象,他们是经济建设中的生力军,广
泛分布在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其中在加工制造业中占从业人员的68%,在建筑业、采掘
业中占到近80%,在环卫、家政、餐饮等服务业中占到50%以上。人们很难想象,如果
农民工一旦消失,我们的经济该如何发展,我们的城市该怎么运转。农民工在我国工业化、
城镇化、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 
我国现阶段的农民工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民工的工资长期偏低而且拖欠现象相当普遍。长期以来,有些地区农民工工资
几乎就没变过,即使有增加,幅度也很小,赶不上物价的上涨。近年来,尽管各地清欠农民
工工资的力度在不断加大,但拖欠事件依然屡有发生。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全国农民工
工资拖欠仍达到1000亿元,其中建筑企业拖欠工资的比例为72.2%,仅有6%的农
民工能按月领取工资。部分地区和行业出现“民工荒”的直接起因,就是企业开出的薪酬过
低。 
二、农民工工作条件差,技术培训少,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缺乏社会保障。农民工
在城市所从事的大多为脏、累、苦、差的职业,工作环境状况堪忧。据统计,我国农民工群
体中没有接受过技术培训的占76.4%,再加上劳动时间长、安全条件差,导致农民工伤
病较多。目前农民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女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率,分别为33.7
%、10.3%、21.6%、31.8%和5.5%;而农民工的企业补充保险、职工互
助合作保险、商业保险的参保率更低,分别为2.9%、3.1%和5.6%。农民工一旦
出事,很难得到应有的补偿,生活往往陷入困境。 
三、农民工的子女上学、生活居住、文化需求等方面存在诸多困难。长期以来,农民
工子女在城市入学的问题一直未得到很好的解决。城市公办中小学一般不接受农民工子女上
学,而一些适合普通农民工子女上学、收费低廉的民办简易学校,在一些地方却得不到承认,
有的被强行关闭。农民工由于收入微薄,所以居住条件比较差,通常是多人挤在一间小小的
出租屋里,卫生、安全等方面均存在着隐患。由于长期远离家乡,业余生活贫乏,缺乏认同
感和归属感,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还远远得不到满足。 
四、大多数农民工文化程度不高,缺乏系统的就业培训。他们的维权意识、自我保护
意识也亟待提高,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还不懂得通过合法手段来保护自己。
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意义:
一、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
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促进农民增收、扩大农村消费,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
环节。据有关专家测算,农民工每年给城市留下的增加值有近两万亿元,带回家的有5000
至6000亿元,农民增收有50%靠外出务工收入。特别是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带回资金、技
术和市场经济观念,直接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解决农民工问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
本,统筹城乡发展,必须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发展
的体制和制度,促进工农、城乡协调发展,使城乡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逐步走上共同富
裕的道路。而要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就必须充分调动农民工群体的积极性,实行维
护农民工权益的政策措施。做好农民工工作,有利于解决“三农”问题,协调工农关系,实
现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三、解决农民工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
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全体社会
成员都享有平等权利,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必然要求解决好农民工在劳动工资、就业环境、
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益,为农民工创
造一个公平、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做好农民工工作,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充
满活力、和谐安定的社会局面。 
四、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战略任务。农村富余劳动力向
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世界各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必然趋势。农民工队伍的出现和壮大,
是我国特色的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正确抉择和有效途径。大量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
的现象,必将是长期的。我们必须顺应工业化、城镇化的客观规律,并从我国国情出发,正
确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能否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直接关系到我
国现代化进程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对策:
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基本原则: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强化服务、完善管理,统筹规划、
合理引导,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一、清理和防止工资拖欠,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全面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
度。一方面,要加快推进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和工资支付监控制度,要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
资用人单位的依法处罚力度,对重点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另一方面,各
地应实施小时最低工资制度,促进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切实改变农民工工资偏低、同工不
同酬的状况。二、制定和推行劳动合同范本,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督。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推动各类企业同农民工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依法订立的原则签订
劳动合同,重点抓好农民工比较集中的采掘、建筑、加工等行业的监督检查。在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中,要告知工资发放、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等方面的规定,明
确用人单位同农民工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要明确签订违反法律效力合同的主要责任在用人
单位。 
三、指导和监督企业改善职业安全卫生环境,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和单位要限期整
改。改善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环境主要是执法问题。一要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
任,加大职业安全卫生投入,扩大职业卫生服务覆盖面。同时,要认真加强劳动监察执法,
严厉惩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二要强化企业和行业的责任,认真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各项
义务。对煤炭和建筑企业职业安全卫生情况和职业病多发行业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要
进行经常性的专项检查。三要严格市场准入条件和执法监督,对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的职业安全设施必须严格审查验收,严格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
产和使用的规定。 
四、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权益,严厉查处损害未成年工权益和介绍、使用童工的违法
行为。我们必须把保障农民工劳动权益摆上重要日程,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要进一
步充分发挥各级工青妇组织在农民工维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和法
律服务力度,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和有关司法程序,加强对农民工维权工作的舆论监督。
有关部门对损害农民工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对损害未成年工权益和介绍、使用童工的违法
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五、推动农民工输入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普遍向农民工开放,免费提供各种基本的就
业服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都要在年底前,再一次彻底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进城就
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不得以解决城市劳动力就业为由清退和排斥农民工;城市公
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向农民工全面开放,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依法规范职业中介、劳务派遣和企业招用工行为,严厉打击以职业介绍或招工为名坑害农民
工的违法犯罪活动。要对女农民工给予更多的关注,加大对歧视女农民工、侵犯她们合法权
益用人单位的惩处力度。 
六、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要完善对参加培训农民工的补贴办法,制定鼓励农民
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政策。所有用人单位都要定期对农民工进行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尤其是从事煤炭等高危行业和特种作业的农民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
持证上岗。七、加快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采掘、建筑等高风险行业要全面推行。要加大《工伤
保险条例》宣传力度,将工伤保险覆盖到企业所有劳动者。首先在煤炭、建筑等高风险行业
全面推行,今年内实现大中型煤矿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同时,要加快农民工大病医疗
保险专项扩面行动,继续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障办法。 
八、落实城市政府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同住子女入学,并免除专门加
收借读费的政策。输入地政府应当承担起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将农民工子女义
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列入教育经费预算,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子
女入学,与当地学生在收费、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不能专门加收借读费。同时,输出地政
府、学校要对农村“留守儿童”给予特殊的关爱。在加快农村寄宿学校建设,落实农村义务
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过程中,要特别强调为“留守儿童”在原籍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条件
免除外出农民工的后顾之忧。 
农民工,这一活跃在城镇和乡村中最积极、最能干、最可敬的新生力量,他们在创造社
会财富的同时也在塑造自己。随着各项政策措施逐一落到实处,一定能够进一步激发广大农
民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有力地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整个现代化事业的进程。
大学生就业难问题
热点关注度:★★★★★ 
热点理由:政府今年特别重视大学生就业问题,07年4月国办
下发《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
知》,对大学生就业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此外,该话题考生
较为熟悉,考起来很有现实意义。 
“大学生就业难”问题背景:
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达到495万人,这个数字在2006年为413万人,2005年只
有338万人,2004年280万人,平均每年增幅20%左右,就业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另一方面,
好工作挤破头,不好的单位看不上,又加剧了大学生就业难的现状。“毕业即失业”,这种
离中国大学生曾经非常遥远的现象,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
急速推进,如今似乎已经“司空见惯”了。 
许多毕业生总是抱怨找不到工作,专场招聘会、校园招聘会、网上求职几种途径都尝试
了,但是令自己满意的工作却寥寥,或者是根本没有。还有一部分毕业生应聘过程很顺利,
但是到了签约环节往往出错,举棋不定,错失良机。 
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生力军。当前,我国正处在加快建设
小康社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大量高素质的劳动者。
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促使广大高校毕业生及时进入各行各业就业,改善从业人员素质和结
构,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至关重要。就
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解决民生
问题的重要举措,可以解决广大毕业生个人的长远发展问题,解除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后顾之
忧,对于保持社会的长治久安、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原因:
一、大学毕业生就业难度的增加,是受社会的整体就业环境影响的。大学毕业生就业
压力加大的这几年,恰好是我国总体就业矛盾加剧的几年,新生劳动力就业与下岗失业人员
再就业相互交织,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十分尖锐。来自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数字表明:
虽然2006年城镇安排就业人数创纪录地突破1000万人,但依然还有1400万人待业。2007
年可提供的就业岗位总计也只有约 1200万个,但新增就业人数达到2400万人。这样一来,
劳动力供给严重大于岗位需求,大学毕业生就业空间也必然受到挤压,适合他们的岗位也就
面临着激烈的竞争。 
二、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大,原因还在于区域发展差距以及城乡二元结构而导致的结
构性矛盾。它表现为“有人没事干,有事没人干”、“事儿多的地方人少,人多的地方岗位少”等等现象。一方面,由于区域和城乡之间的鸿沟,大学毕业生在择业时更多地考虑城市
和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众多的毕业生竞争有限的岗位,千军万马挤“独木桥”。国家人事
部公布的数据表明,2005年仅北京,广州、上海、深圳4个城市就接收了15个省市10.9
%的大学生。另一方面,广大欠发达地区和基层普遍缺乏人才,急需智力投入和支持,但由
于分配制度、用人制度、户籍政策、保障制度,编制数量、经费困难等方面的影响,毕业生
即使想到这些地方去就业也往往难以落实。这就在客观上造成大学生到西部、到基层就业的
空间狭小、渠道不畅,也加剧了毕业生就业的困难, 
三、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大也与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有一定关系。有的高校在招生中
带有一定的盲目性,不能敏锐地感知社会需求的变化,从而相应地调整优化专业设置,一些
地方高校在扩招后投入跟不上,办学条件相对落后;一些学校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重视不
够,人才培养不能完全适应用人单位的需要,等等。四、社会对大学毕业生就业的观念更新滞后。许多人认为上了大学就是“鲤鱼跳龙门”,
身份改变了,一定要找个好工作才算就业;很多家长认为,大学毕业生干具体工作就不算体
面就业等。导致相当一部分大学毕业生就业预期较高,不能适应就业市场的需要。许多大学
毕业生宁肯“漂”在大城市,也不愿到地方、到基层、到中小城市就业。就高不就低的结果
进一步加剧了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目前,人才市场上很多用人单位都要求有工作经验者优
先,明确表示不考虑应届毕业生或者不要女生。用人单位存在的这种错误认识在一定程度上
影响了大学毕业生就业。 
“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对策:
从政府来讲,要采取更加积极的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政府要通过宏观调控这
只“手”,为毕业生就业营造良好的制度性、政策性环境,出台更加积极的促进大学毕业生
就业的政策。 
一、通过发展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增加就业岗位,积极开发和创造适合大学毕业生就业
的公益性岗位。 
二、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等“杠杆”,使各类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成
为吸纳大学毕业生就业的“蓄水池”。 三、通过创业教育、政策扶持和项目指导,激活大学毕业生的创业热情和创业才智。 
四、大力深化户籍、人事和用工制度的改革,切实加强政策之间的协调性和配套性。 
五、通过完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为大学毕业生求职就业提供更加热情、周到、高效
的就业服务和帮助。 
从高校来说,要把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摆到学校工作更加重要的位置上。进一步深化
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明确不同层次高校的办学宗旨和目标,高校要主动适应社会需求和就业
市场的变化,加大学科和专业结构调整力度,坚持年度招生计划与毕业生就业率适度挂钩,
逐步实现由人才供给导向型向就业需求导向型的转化。进一步整合和优化教育资源,着力培
养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同时,全面落实就业的“一把手”工程,确保就业指导服务在机构、人员、经费上的“三到位”,健全就业工作体系;要普遍开设就业指导课程,对学生提供个
性化的就业指导,提高就业指导的“全程化、全员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努力提高大
学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和社会适应力。同时,重点帮助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落实就业,高等
学校要针对困难家庭毕业生的特点和需求开展就业指导,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服务和重点
推荐,并尽量给予适当求职经济补贴。 
从用人单位和社会各方面来看,也有责任为大学毕业生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用人单
位应该树立正确的用人观念,消除性别、学历等偏见,完善用人机制。此外,广大学生家长
和社会各方也要正确看待当前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更新就业观念,帮助大学毕业生合理确
定就业期望。新闻媒体也要引导社会、高校、家长、学生树立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劳
动最光荣的新型就业观和成才观,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
造”的良好风尚。要通过持续地开展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大力
宣传党和国家对高校毕业生的重视和关心,宣传政府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宣传大
学生基层就业、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宣传各地、高等学校及用人单位好的做法和经验。要
坚持正面宣传,进一步唤起全社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形成共同促进大学生就业的良好局
面,避免炒作和渲染,努力维护高校和社会稳定。
加强公民道德建设
热点关注度:★★★★★ 
热点理由:今年9月,首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在各地反响热
烈,道德模范赴京接受表彰,并受到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的会
见,而明年恰逢2008年北京奥运会,在这种关键时期,谈及公
民道德建设有其必要性。 
 
“公民道德建设”背景: 
2007年9月20日,是党中央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六周年,也是我国第五个
“公民道德宣传日”。纪念日前夕,首次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评选出来的“助人为乐
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云集首都接受表彰,受到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会见。 
公民的道德水平,体现着一个民族的基本素质,反映着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加强公民
道德建设,是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工程。随着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不断加强,
干部群众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模范人物涌现
出来。 
但依然有一些地方放松道德建设,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混淆,封建迷信活动、黄赌毒
等丑恶现象沉渣泛起;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见利忘义、损公肥私、欺骗欺诈等现象屡禁不止;一部分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观念淡薄,有损国格人格的现象时有
发生;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贪污受贿、违法乱纪,严重损害党的形象。 
这次在全国评选表彰来自基层的道德模范,用他们的先进事迹感召群众,对于在全社会
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营造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社会风尚,促进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道德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
意义和作用。 
“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性:
一、公民道德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
展,需要与之相适应的道德支撑,这就迫切要求引导人们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增强
自主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
发展,需要健康的市场机制和正常的市场秩序,这就迫切要求加强诚信建设,引导人们在市
场活动中遵守契约,重信守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必将带来社会利益格局的进
一步调整,这就迫切要求引导人们树立社会主义义利观,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
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不可避免
会带来一些消极影响,诱发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等,这就迫切要求引导
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克服和抵制不良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侵蚀。
  
二、公民道德建设是对外开放日益扩大的需要。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
形势,我国正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和更高层次上扩大对外开放。这有助于人们开阔眼界、
扩大视野、增长见识、活跃思想,更好地吸收借鉴国外道德建设的有益成果。与此同时,又
必须看到,当今世界国际力量对比失衡和西强我弱的总体状况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西方敌
对势力把我国作为西化、分化的主要目标,加紧与我争夺群众、争夺青少年。世界范围内各
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西方国家腐朽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和思想文化不可避免地会对一部
分群众产生负面影响。这就迫切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抵御西化、分化的政治图谋和应对外来腐
朽文化的冲击,用先进的思想道德把全体人民团结和凝聚起来。  
三、公民道德建设是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需要。当今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重大突
破不断涌现,对人们生产生活正在产生深刻的影响。这为人际交往、思想交流提供了新渠道和新手段,开辟了社会精神生活的新领域和新空间,同时,也对思想道德建设提出了严峻挑
战。特别是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兴媒体迅速崛起,对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的思维方式、价值
取向和审美情趣等影响越来越大。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引导,增强公民道德建设的主动性和
针对性,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四、公民道德建设是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增长的需要。经过改革开放近30年的
发展,在温饱问题解决之后,人民群众求知、求乐、求美的愿望更加强烈,追求科学文明健
康生活方式的愿望更加强烈,追求良好人际关系和社会风气的愿望更加强烈。而且随着全面
建设小康社会的不断推进和人们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还会对社会文明程度和道
德水平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五、公民道德建设是社会环境深刻变化的需要。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
发展,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发生了深刻变化,公民道德建设的环境、渠道、对象、内容都发
生了很大变化。仅就公民道德建设对象而言,随着经济的发展,进城务工和外出经商人员日
益增多,流动人口的教育和管理问题日益突出;随着人口出生率下降和我国步入老龄社会,
关爱老年人身心健康的问题日益突出;随着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大量涌现,加强这些组
织从业人员道德建设的问题日益突出;随着独生子女增多和客观环境的改变,加强未成年人
道德建设问题日益突出;还有随着宗教的迅速传播,信教群众的道德建设问题也日益突出,
等等。面对这些情况,公民道德建设在一定程度上还相对滞后,工作覆盖不到位、针对性不
强、方法手段滞后、基层工作薄弱等问题还比较突出。这就要求准确把握公民道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在内容、方法、手段和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努力使公民道德建设体现时代
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以切实增强工作的实际效果。 
如何加强“公民道德建设”:
一、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积极推动公民道德建设。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
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强大精
神支撑,也是中华民族赖以振兴和腾飞的强大精神动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是社会主义
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极为重要的任务。要广泛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
会”主题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大力倡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
大力倡导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大力倡导艰苦奋斗、自强不息,
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大力倡导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的精神,
把伟大的民族精神转化为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再接再厉、奋发进取、扎实工作,夺取改革开放
和现代化建设新胜利的强大精神力量。 
二、从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
道德实践活动,是引导人们参与道德建设、身体力行社会主义道德的成功经验。要广泛开展
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活动,对广大公民特别是青少年进行环境、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
教育,通过治理城乡环境,革除社会陋习,搞好卫生防疫,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
构筑群防群治的坚强防线,使环境更加整洁优美、生活更加健康文明。紧紧围绕整顿和规范
市场经济秩序,广泛开展“共铸诚信”活动,加强诚信教育,强化信用意识,下决心遏制工
程建设、商贸餐饮、医药卫生、电信通讯、旅游服务、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
决打击制假售假、欺诈经营、虚假广告、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引导人们坚持诚信为本、操
守为重,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紧紧围绕关心和帮助困
难群众,广泛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千方百计帮助特困家庭、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
失学儿童等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让他们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社会主义大家
庭的温暖。紧紧围绕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和公民道德素质,在全国城乡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
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百城万店无假货和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等各类创建
活动,从具体事情抓起,从一言一行做起,从一点一滴改起,不断增强道德建设的感召力和
影响力,引导人们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在单位做个好建设者、在家庭做个好成员。 
三、运用各种方式和途径,使道德宣传教育经常化、大众化。广泛传播道德知识、普及基本道德规范,是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一切宣传思想文化阵地,一切精神文
化产品,都要坚持正确导向,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倡导科学精神、
弘扬社会正气。要把道德建设贯穿到从幼儿园、小学、中学到大学整个国民教育体系,渗透
到课堂教学、学校管理、课外活动等各个环节,科学规划道德教育的具体内容,引导学生养
成良好行为习惯。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传媒,要把道德宣传教育作为重要任务,
开设专题、专栏,通过新闻报道、言论评论、专家点评、群众讨论和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
营造道德建设的浓厚舆论氛围。广大文艺工作者要以讴歌人民群众积极向上、追求和创造美
好生活的崇高思想品德为己任,努力创作反映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革命传统道德和新时期良
好道德风貌的文艺作品,给人以鼓舞和启迪。文化、广电部门要做好优秀文艺作品的展映、
展演、展播、展示工作。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体育场所
等基层文化阵地,要发挥各自特点和优势,利用重要节日、纪念日、重大事件,通过组织专
题讲座、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图片展览、文体表演以及健康民俗活动,进行生动活泼的道
德和法制宣传教育。城市街道社区、乡村集市、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机场等公
共场所,要在显著位置设立宣传基本道德规范的公益广告,让人们耳濡目染、受到熏陶。 
四、完善各行各业的职业行为准则,使道德建设融入人们的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中。
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行为准则,是把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人们自觉行动的有效途径。各地各
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对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标准和已有的市民公约、社区公约、
乡规民约,干部、职工、学生守则等具体行为准则进行必要的修订完善。要重视修订完善各
种新经济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和娱乐服务场所的行为准则。既要体现道德建设的要求,又要
同有关法律法规相统一。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使各项行为准则易记、易懂、
易行,易于监督。要把修订完善行为准则的过程,作为道德宣传教育的过程,作为干部群众
参与道德建设的过程。各类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都要带头做好具体行为准则的修
订和完善工作,并引导干部群众尤其是青少年自觉遵守,努力践行。 
五、建立和完善激励监督机制,引导人们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加强道德建设必须把自
律与他律有机结合起来。要形成激励机制,鼓励人们积极向上,追求真善美。文明城市、文
明村镇、文明单位等各类创建活动,都要把公民道德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和评选标准;新闻、
出版、文艺、体育、教育、科技等各类评奖,都要把是否合乎社会主义道德作为重要标准。
要形成监督机制,帮助人们辨别是非,抵制假恶丑。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传媒
要加强舆论监督,揭露、批评有悖社会主义道德的言行和丑恶现象。中央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都要在黄金时段开设道德栏目,对道德热点问题进行评议。社区、农村、企事业等基层单
位要依靠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道德评议活动。公安、卫生、税务、工商、质检、城管、环
保等行政部门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依法对各种不良行为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
处罚。通过发挥激励和监督机制的作用,在全社会形成扶正祛邪、扬善惩恶,讲道德光荣、
不讲道德耻辱,讲道德受人尊敬、不讲道德受到批评的良好社会风气。 
六、加强对公民道德建设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
世纪新阶段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性,把公民道德建设列入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
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要增加必要的投入,为道德建设提供物质保障。各级文明委和党委宣
传部要认真做好指导、协调和组织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工会、共青团、
妇联等人民团体以及社会各界,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公民道
德建设的合力。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热点关注度:★★★★★ 
热点理由:这是十七大报告中经济建设的第一点,是转变发展方
式的重要手段,各个机构包括政府、企业、学校、研发机构对其
都有责任和义务,是经济建设的重中之重,申论考试一旦涉及经
济建设,一般都与自主创新或多或少有关。此外,近期嫦娥绕月
工程的成功,其重要意义也体现在自主创新上。“自主创新”问题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综合国力明显增强。但我国的经济增长依然还存在着高投
入、高消耗的问题,产业技术水准低,自主创新严重不足,很多企业都以来料加工为主。从
这个意义来说,目前的中国还只能说是“世界加工厂”,具体体现在: 
一、中国在产业分工中处于价值链的低端,“中国制造”自身并不具有高效益性质。
目前,我国单位资源产出平均只相当于发达国家的1/10至1/20;从业人员生产率只相当于
1/30至1/40;制造业的关键技术、关键装备、关键零部件大部分依赖进口;中国电子工业
规模排在世界前列,但芯片制造比国际先进水平落后了二至三代。 
二、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凭借技术优势、品牌优势、规模优势成为所在产业链的集成
者和操控者,分享了更多的利益。发达国家的大企业和跨国公司在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
方面都占有明显的优势。从我国情况看,在汽车、飞机、仪器仪表、信息、生物、新材料等
技术领域中,授予的专利也多为跨国公司所拥有,其份额约占到80%—90%。如果不在技术
创新上有所作为,不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我国企业的发展将难以摆脱跨国公司专利壁垒的制
约。 
三、我国企业尚未成为技术创新的主力军。据统计,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研究开发经
费占销售额的比重只有0.76%,远低于发达国家2.5%—4%的水平;有科技研发活动的企业仅
为38.7%,设立研发机构的仅为23.7%。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仅为万分之
三,98.6%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 
“自主创新”问题的原因: 
一、国内企业缺乏自主创新的动力。国内企业在急功近利的社会氛围下过于追求速度,
不愿意下苦功走消化吸收再创新的道路;现有高管人员任用制度下,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经
营团队迫切追求近期利益,几乎谁也不愿意“我这一届投入自主研发,下一届或再下一届赢
得收获”;以及一些企业盲目多元化经营,主业已经模糊不清,技术创新也就无从谈起。而
当这些企业面对技术需求时,普遍采用的却是引进-落后-再引进的不断循环法,向国外企
业引进先进技术,由于没有完成技术学习的过程,使我们的技术能力始终落后于引进来的、
正在应用的技术。当这些正在应用的技术需要更新的时候,只能再引进,本国的技术人员实
际被边缘化了。二、地方政府利用外资的方法存在误差,导致技术创新阻碍重重。外资愿意进入中国
市场进行投资行为,是因为中国的市场潜力大、劳动力和土地等生产要素的价格比较低廉、
各种政策十分优惠,但这种低成本优势是不可能永存的,当前我国沿海地区便面临着地价上
涨、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压力,甚至一度出现“民工荒”,以往的优势正在逐渐弱化或消失,
产业随同资本的再次转移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一些地方没有深刻理解国家“以外促内”的
战略意图,把本地发展的希望过多地寄托于外资,宁愿给外资无限制的“超国民待遇”,而
不愿下苦功推进本地企业改革、提高本地企业竞争力。  
三、我国政府对研究开发的投入不足。我国政府对研究开发的投入占全社会研究开发
投入的比重仅为30%左右,远低于世界多数国家相应发展阶段时政府投入占50%的水平,更
低于印度、巴西60%~70%的水平。四、技术创新的投融资体制不够完善。企业自主创新急需大量资金,但我国缺乏对技
术创新方面的投资机制,导致企业的这部分资金无法及时便利地从金融机构获取。创新力较
强的民营科技企业更受到金融政策限制贷款的困难,而支持创新的风险投资基金尚未建立,
风险投资机制尚未形成。 
五、许多技术创新人才或被埋没,或大量流失。由于企业创新氛围的匮乏,技术创新
人才在企业内缺乏施展才华的舞台和开发创新的动力,一些技术创新人才在国内机制不健全
的情况下,选择外企或出国实现自己的价值,这是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巨大损失。 
六、产、学、研缺乏有效结合,技术创新速度不快。大学和科研机构作为科技原始性
创新的重要源泉,对技术创新有着很好的指导意义,而我国缺乏有利于产、学、研结合的机
制,企业和大学、科研机构以及其他技术创新要素难以形成有效的合作关系,从而使技术创
新的速度和国外相比受到影响。 
“自主创新”问题的对策: 
一、调动企业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要加快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内部
管理机制,引导更多的企业关注更加长远的技术投资和人力资本投资,推进知识、技术等要
素参与收益分配,让技术创新者享受技术创新带来的成果,使技术创新得到真正的尊重,激
发企业内在的创新活力。二、引进外资的同时,利用好外资,实现技术创新。引进外资不仅是为了发展当地经
济,创造就业机会,同时也要注重消化吸收外资的先进技术,重在创新,通过消化-吸收-
创新的步骤,培育出本地资本为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和企业;同时,接受发达国家产
业转移的过程中,锻炼出高素质员工队伍、使本地产业融入国际分工体系、形成产业聚集效
应;在参与全球竞争中造就世界级的企业家。 
三、整合资源,加大政府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应当加大政府以及企业、社会
对技术创新的资金投入,实施有利于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的税收激励政策。同时在具有明确市
场应用前景的领域,政府应当支持和鼓励国内企业更多地承担科技任务,通过国家订货或准
国家订货等形式,给国内企业创新提供重大工程实践机会;在具备条件的企业建设国家重点
实验室、工程中心、产业化基地等创新基地;投融资方面,政府应当配合企业,加强与有关
方面的协调和沟通,为企业技术创新疏通和开辟投融资渠道,建立和完善有利于科技创新的
资本市场和风险投资机制,形成鼓励创新的良性投资机制;  
四、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法规制度建设,着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
执法力度,为技术创新保驾护航。要依法促进知识产权流动,支持各类企业、科研机构和
大专院校依法保护通过技术创新获得的知识财产和通过多种方式获得的许可权益。同时,积
极应对国际贸易技术壁垒,有效化解跨国公司滥用知识产权阻碍我国自主创新的问题,提高
我国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战略,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的能力。 
五、引进和培养创新技术人才,为他们提供便利条件。人才是建设创新型国家最重要
的资源,应当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为他们提供施展才华的天地,为他们提
供开发创新的环境,使他们享有优厚的待遇和回报。鼓励科技人员创办各类高新技术企业,
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鼓励科技人员以自主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等为资本,
参与企业投资和收益分配。 
六、努力加强产学研合作。企业是国家经济实力的基础,科技创新体系都是以企业为
主导力量,而企业自主创新关键在人才,如果高校和产业联动,对企业来说,可缩短创新的
流程,降低创新的成本,让创新产品更快地推向市场。对高校来说,这也是学生实验的基地,
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受到保护,人尽其才,防止创新成果流失。总之,中国拥有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巨大市场机会。如2020年前数千万千瓦的核电;一
万多公里的高速铁路、众多城市的轨道交通;三网合一的新一代无线电讯网和各种数字化、
智能化终端设备;数量庞大、品种繁多的加工设备、环保设备,冶金、化工、采矿装备和大
型工程机械;每年数以百计的民用飞机和百万至千万计的汽车等。中国企业要在这种环境下
取得跨越式的发展,而不是外国企业享用了巨大市场的大部分利益,关键在于努力提高自主
创新能力。保障住房建设
热点关注度:★★★★★ 
热点理由:今年以来,《新闻联播》关于廉租房建设报道频繁,
党中央、国务院对群众住房问题给予高度重视,采取了多项措施,
抑制房价,扩大保障住房供给,采取的一系列举措。这些举措关
系百姓切身利益,作为即将成为公务员的考生来说,有必要进行
了解和掌握。“保障性住房”的背景: 
我国住房保障体系中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对于最低收入家庭
府提供租赁的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而对于中高收入家庭可
市场购买、租赁商品住房。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问题,始终把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作为城
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业发展的根本目的。20多年来,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城
宅建设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居民住房条件总体上有了较大改善。 
我国“保障性住房”问题的现状:
经济适用住房在建设和管理中问题不断:开发计划不落实,土地供应难以保证;供应对
象模糊,审核不严;有些城市供应规模偏小,造成供不应求现象;建设标准偏大,初期开发
建设的房屋面积过大;开发商利润难于控制,某些商品房为规避土地出让金而违规转为经济
适用住房等。有的城市中,经济适用房被开发商变相高价出售,造成经济适用房不“经济”,
国家给中低收入购房者的提供的福利被开发商占为己有,牟取暴利。 
廉租房实物和货币来源不畅;租房的资格、租金标准难以确定;保障方式不完善、监督
体系不严格以及地区间进展不平衡等。 
我国“保障性住房”问题的原因:
问题的关键在于与住房市场化进程相比,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相对滞后。经济
适用房、廉租房在一些城市成为“花瓶”和“点缀”,覆盖面与现实需要相比还有相当大的
差距: 
一、城市政府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缺乏应有的态度和决心。一些官员认为,拿出一定
的土地建设经济适用房,意味着地方政府不能再通过经营土地获取巨额土地收益,还有的地
方官员认为,建立住房保障制度,解决广大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对于提升自己的政绩
显然有点“慢”,不如单纯追求GDP的增长速度那么突出,不能给自己“成绩单”上加分。
在这样的思路主导下,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公共财政支出严重缺位。一方面,政府部门从土地出让中获得大量收益,另一方面,却不愿意为建立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保障体系出钱。 
二、公共财政对保障性住房的支持不足。从国外经验看,不少国家在公共财政支出中
都有社会保障住房一项,而在我国公共财政支出中,只有廉租房明确要以公共财政资金为主,
其他涉及到住房保障的支出并未纳入财政预算中。国外政府在住房保障方面一般采用立法、
财政、金融和税收等多种手段和措施给予支持。与之比较,我国住房保障手段比较单一,金
融、财政和税收上的系统配套支持政策严重不足。 
三、经济适用房的准入标准过于简单。由于供应对象的宽泛,经济适用房制度很难保
证那些最需要解决住房问题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优先权;在个人信用体系和住房档案不健全的
情况下,资格审核容易流于形式,出现了骗购、转让获利等现象,使经济适用房制度的公平
性受到质疑。我国“保障性住房”问题的对策:
一、政府制定住房政策时,应明确区分“保障性住房”与“房地产市场”。在一些发
达国家,即便居民平均收入已达到很高的水平,保障性住房仍然占有相当比重,比如:英国
发展公共住房有100年左右的历史,虽然经历过“公房私有化”阶段,到目前为止,仍然有
20%的居民住房通过住房保障制度来解决。我国发展住房应遵循“保障+市场”的模式。保障
性住房由政府提供和管理;而商品房市场由市场机制来进行资源配置,政府通过制定政策来
进行宏观调控。 
二、政府在保障性住房体系中应发挥主体地位。自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我国保
障性住房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根本原因就在于政府作为管理主体的缺位。根据国外经验,公
共住房的运行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由政府作为主体设立专业管理机构来负责。一方面,政
府应将保障性住房的投入纳入财政预算,这是建立住房保障体系的基本保障。国外的公共住
房政策对政府投入都有明确规定,并有法律保证,政府也有固定的财政预算安排以及专项基
金等配套政策。但目前我国除了对廉租房及住房补贴有少量投入外,其他涉及住房保障的支
出还没有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另一方面,政府应切实加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
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的土地有效供应,发挥好税收和信贷政策调节作用,加
大住房需求调节力度,引导合理的住房消费。三、在制定和完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体系,了解保障性住房需求的同时,加强监督管
理。公共住房的保障对象是中低收入群体,中低收入群体的划分标准是什么,这是制定住房
保障政策的一个核心问题,确定这个群体的数量有多大,是制定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
计划的基础。现阶段,我国的高中低收入人群的比例、结构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异,相对
而言,中低收入者所占比例要大得多。确定收入划分标准,需要统计部门在统计调研的基础
上,运用科学的计算方法得出。在确定合理的收入划分标准之后,还要结合政府保障目标和
计划、居民的居住条件、家庭构成等因素,最终确定保障对象的数量,这是一项复杂的基础
性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强管理工作,严格防止政府部门和官员的权力寻租行为,避免出现
经济适用房面积过大,出售给不符合条件的个人等现象再现。 
四、严格控制保障性住房面积标准。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处于起步阶段,居住面积应
以“满足基本住房需求”为原则,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设计应强调功能优先,居住面积应
受到严格控制。五、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范围。在不影响公积金制度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将中低收
入职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让他们在这一制度中受益。教育公平问题
热点关注度:★★★★★ 
热点理由:这是十七大报告社会建设的第一点,正如报告所说的,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理解教育公平,将更好地理解
如何维护社会公平、如何构建和谐社会。这对于初出高校的学子
来说,有很大裨益,也很有考核的必要性。 
 
“促进教育公平”问

如果您想回复此篇话题,请先点此加入本圈
* 回复内容:
(请输入5千个汉字或1万个字符以内的内容)
上传图片:
帮助
[重新上传][删除]
* 验证码:
回复须知: 请确定您的回复,图片和图片描述中不包含非法内容,否则将被我们按照相关法律直接删除,并保留或者提供必要的法律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