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巴白菜
发表于:2008-12-03 09:54:44
【用反垄断法挑战技术霸权】
2008年中,全民医药网总裁王冠珏找到李长青,诉说了自己网站被百度封杀的遭遇,虽多次主动与百度沟通,但没有丝毫效果,迫不得已想要寻求法律手段的帮助.但李长青当时认为,百度作为一个商业化搜索引擎,似乎没有法定义务,也没有合同约定义务收录全民医药网,诉讼的可行性不大.
随着时间的推移,经过王冠珏与李长青数次沟通,使李长青认识到,流量是网站的生命,百度的屏蔽,的确给全民医药网带来了灭顶之灾.但是百度的说法似乎也能站住脚,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
经过仔细研究,李长青发现,问题出在百度所占据的具有支配性地位的市场份额和搜索引擎所扮演的社会大众传媒的功能两方面.
根据易观国际网站的报道,2008年第2季度,百度占据中国搜索引擎市场份额的64.4%.2008年9月17日《中国证券报》载文表明,百度在中国搜索引擎市场以65.8%的市场份额遥遥领先.
通过深入调查,李长青发现,百度对全民医药网的屏蔽,构成封杀是基于其获得的市场支配地位.如果百度不具有这种市场地位,其屏蔽行为就不具有生杀予夺的效果,也不会影响到全民医药网的生存.正是因为百度具有了这样的市场地位,其屏蔽行为才具有了封杀其他网站的能量和效果.这恰如波普曼在《技术垄断》中指出的,“技术是现代传媒的一个重要属性,媒介技术一方面形塑了我们的思维方式和生存方式,另一方面也造就了现代传媒帝国的霸权”.
当时间进入8月份,《反垄断法》正式生效,李长青便作出决定,接手这个案件,为全民医药网讨还网络生存权,通过全民医药网的个案来实现社会正义.
【独臂与百度博弈】
为了避免个人眼光的局限性,保证办案质量,李长青特地邀请了本所民商事方面的法律专家翟格民律师共同办理此案.
证据是律师办案首先要考虑的因素,因为互联网信息随时可能发生改变的特点,及时固定证据就显得尤为必要.9月25日,李长青受全民医药网的委托,到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对必要的证据进行了公证保全.
有了证据,接下来就要考虑走什么样的程序.根据反垄断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可以走举报的行政程序,也可以根据反垄断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走民事诉讼的程序.经过协商,他和王冠珏最后确定:先走行政程序,后走诉讼程序.
确定了程序,就要起草相应的法律文书.经数易其稿,李长青在《反垄断调查申请书》提出了三项请求:请求确认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请求对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恶意封杀其他网站的行为,进行反垄断立案调查;请求认定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恶意封杀本网站的行为构成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10月31日,独臂律师李长青走进了位于北京三里河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大门,将厚达91页的《反垄断调查申请书》递交给该局反垄断处.考虑到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分工并未见正式文件进行划分,同时他还将副本寄给了国务院主管反垄断委员会工作的副总理王岐山.
11月9日,此事经本报报道以后,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第二天,百度便发表声明,称屏蔽网站是因为一些网站不符合用户体验.对此,李长青在其博客上指出,百度屏蔽合法网站的理由不能成立.百度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屏蔽合法网站,事实上已经侵犯了这些网站的市场竞争主体地位,这在一定程度上代行了国家行政执法权力.但是,百度并非法律授权的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因此,其屏蔽网站的行为缺乏法律的依据.
11月15日、16日央视“新闻30分”对百度竞价排名积弊进行连续曝光.百度所谓“用户体验第一、抵制垃圾信息”的说法不攻自破,这使得百度不得不迅速调整其竞价排名业务,百度CEO李彦宏也表示道歉.